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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准备协议离婚,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请教!(来自重庆档案局小区)

    最近准备离婚,1、现在的房子户主是他的名字,需要过户到我名下,可结婚证丢失了,但有档案局出具的婚姻证明(民政局让其出具的),过户是否也可以认同?

    户主 房屋 房子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风染殇

    发布于20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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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油条和豆浆 丨Lv 3
    离婚后凭法院裁决书到房管局办理即可,只需工本费,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房产属于你,这样做最省钱。先过户的话要交纳税金。
    +10 2007-05-25 举报
  •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丨Lv 4
    第一个问题。这种民政局的证明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过户同样没有问题第二个问题。如果是经过法院的,那么肯定要等判决之后才能做,因为房地局要看结果的。所以必须要先离婚后过户
    +10 2007-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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