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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土地批建后转让他人还需二次批建吗?

     A有一块住宅地在2007年购买成功并(报建)批建完毕后, 并没有建房子.于2009年转让给B.问 : "B起房子时是否还要批建,A的批建是否还有效" ? 如果有效, 时效有多长?.对的加100分,(广东省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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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乌蒙昭昭

    发布于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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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怪兽小鱼 丨Lv 3
    不需要的。。。。。
    +1 2011-11-28 举报
  • 素面泥人 丨Lv 5
     不用你已经购买(承受)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包括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1)契税 个人购买(承受)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应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如果你购买的是一个独立的一栋楼房,且该土地证所涉土地就限于该栋楼房,则除了<房地产权证>外,则仍有必要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城市里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私人楼房.房产商开发的别墅是否有独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有这些东西,直接办理一个转让房产证就行了......
    +1 2011-11-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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