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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拆迁房个人买卖共计820000 ,如有违约支付房屋20%的违约金如果打官司除了违约金外 还用过户给他房子吗?

    2013年拆迁房个人买卖共计820000 ,如有违约支付房屋20%的违约金。当时房本还没有下来 就没有过户 。现在2018年房本下来 要求买方支付过户的好处费20 买方不同意 。如果打官司除了违约金外 还用过户给他房子吗 北京市

    违约金 房屋 安置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1375066378

    发布于2018-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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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个回答
  • ask4160654701 丨Lv 1
    您好,要看对方是否要求继续履行的
    +1 2018-05-25 举报
  • ask8677148278 丨Lv 1
    咱们的合同内容怎么约定的
    +1 2018-05-25 举报
  • 沃东壤 丨Lv 5
    需要过户,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1 2018-05-25 举报
  • ask9809320376 丨Lv 1
    这种情况,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1 2018-05-25 举报
  • ask3231577915 丨Lv 2
    当然要配合过户了。
    +1 2018-05-25 举报
  • 跳舞的莲 丨Lv 1
    主要看当时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过户问题如何约定,违约问题如何承担。对方如果起诉可能会有两种结果,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要么解除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 2018-05-25 举报
  • 林林hy 丨Lv 4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5-25 举报
  • ask5186575164 丨Lv 2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议及时办理过户
    +1 2018-05-25 举报
  • ask3277235046 丨Lv 0
    你好,需根据合同具体约定履行。
    +1 2018-05-25 举报
  • ask9658604216 丨Lv 2
    具体了解一下你的情况
    +1 2018-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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