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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是抗日革命老干部,县级,离休前晋级为庁级,组织为其单建了一个小院,能否参加继承父母遗产?

    我父是抗日革命老干部,县级,离休前晋级为庁级,组织为其单建了一个小院,一栋二层小楼。我们兄弟姐妹八人系两个母亲所生,全系父亲撫养长大。父亲离休至去世,继母所生的一个小妹照顾较多,另一个弟弟和一个小妹也曾照顾父亲的日常生活。我姐和我及另一个弟弟系父亲的第一夫人所生,在父亲在世时,一直与父亲分居两地,我们尚未退休。父亲有离休金,我们没有去父亲住地照顾他的起居和晚年生活。但也有专程探望,对继母所生的妹妹弟弟也曾经提供力所能及的邦助。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参加继承父母遗产?我们同意在父母遗产的存款中先拨出合理部分作为照顾父母晚年生活的妹妹弟弟的补偿,然后再八人平分其余遗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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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8183752

    发布于2018-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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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40221692 丨Lv 0
    您好,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理论上,您是享有继承权的,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8-05-24 举报
  • Antettybensag 丨Lv 0
    有权继承,但父母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
    +1 2018-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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