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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的时候交了1650元的押金,开了收据,我签字了,签完后她们又写了不租房不退押金这句话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租房的时候交了1650元的押金,开了收据,我签字了,签完后她们又写了不租房不退押金这句话,这句话我后来才发现,我签字之前是完全没有的,签完之后又给我涨价,我就不租了,现在她押金也不退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没有签合同,只有一个收据 北京市

    房价 租房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1040553843

    发布于2018-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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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ea11002 丨Lv 0
    您好,可以要求签订合同。
    +1 2018-05-24 举报
  • ask1114334411 丨Lv 2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5-24 举报
  • ask3881237664 丨Lv 1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对方所添加的属于无效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解答
    +1 2018-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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