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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村房产纠纷。该房产,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名字为:A君和B

    关于农村房产纠纷。该房产,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名字为:A君和B君),无房产证。现B君去世多年,其妹妹(唯一合法继承人,但非本村成员,为城市户口)提出要争该处房产50%所有权,并把A君告到法院(A君现居住此房产内,并多年出钱修葺维护)。请问:1.B君妹妹的要求,法院会采纳吗?(我理解,毕竟没有房产证,房屋归属不明。)2.如能继承,是否只有使用50%房屋权利,无权改建扩建? 北京市

    农村产权 土地证 户口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404985713

    发布于2018-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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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仰脖伸腰真舒服 丨Lv 3
    您好,A的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房产中属于A的部分。
    +1 2018-05-24 举报
  • ask5092282239 丨Lv 1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 2018-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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