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
您好律师:2017年2月我到珠海某售楼处看房,但珠海已限购,需要一年纳税,我没有购房资格,本不想买了,但售楼处销售组组长说他有渠道可以办理完税证明而且多次合作保过保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付了相关费用并交了5万定金,但等了近两个月被告知税单在不动产过不了,出不了预售证,定金也不退,合同是说因为买方原因不能购房定金不退,但前提是开发商员工有承诺在先,是他的承诺没兑现才导致不能购房,不是我个人原因不想买房,我认为开发商应该退我定金,不知道法律方面怎么界定,而且我是和我妹一人一套共计10万,不是小数目,请问这种情况能要回定金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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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819973621
发布于2018-05-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