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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应该2017年11月1日交房,商品房开放商通知交房,我们是三号楼,我们该怎么维权?

    房子应该2017年11月1日交房,商品房开放商通知交房,我们是三号楼,(一期用地)可是消防验收没合格(无消防车求援的通道)。院子里还有几户钉子户(因为钉子户的原因二期的用地开发商还没有得到使用权,消防通道在二期,也就是钉子户的地方),投诉到了房管局也没管用。开发商在今年一直在交房,(收房不赔我们违约金,还让我们从1月1号开始交物业费),我们该怎么维权? 北京市

    物业费 房屋管理局 物业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ask4210499268

    发布于2018-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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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8048493155 丨Lv 2
    您好,如果开发商存在过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开发商存在相应的过错责任,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1 2018-05-19 举报
  • ask4371301810 丨Lv 2
    具体要根据您和开发商签署的合同而定。
    +1 2018-05-19 举报
  • ask5604992057 丨Lv 1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8-05-19 举报
  • ask6622093357 丨Lv 2
    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
    +1 2018-05-19 举报
  • ask1055867110 丨Lv 2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起诉,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 2018-05-19 举报
  •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丨Lv 0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处理。
    +1 2018-05-19 举报
  • ask8424124510 丨Lv 2
    可以起诉维权
    +1 2018-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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