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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多年前,由于公婆拆迁,丈夫把原有住房卖掉,买了一个两居和公婆同住,

    20多年前,由于公婆拆迁,丈夫把原有住房卖掉,买了一个两居和公婆同住,房产证写的公公名字,当时的房子还没有现在这么值钱,所以没有想会引发继承纠纷,(我的丈夫有一个妹妹,公婆是一儿一女),前年公公去世,没留任何遗嘱,婆婆去年脑梗,所有医疗费用及赡养全部由我们负担至今,丈夫的妹妹不出一分钱,并且几乎不来看母亲,却在近期表露出我们现住的房屋她有继承权,并且在母亲死后会以法律来进行权益的维护。婆婆听到消息后,前段时间已经公证过婆婆所属份额归儿子所有,但这个妹妹还是有六分之一的份额,我怎么要回自己的出资权益,20多年前卖掉原有房的转款证明,银行告之无法查阅,那时候还没有电脑,而且距离现在时间太久远,我怎么办?我跑银行时工作人员说,只能查距离现在15年以内的。 如果让婆婆陈述儿子是出资人可以吗?是否需要录像,同时是否需要第三人在场呢?,由于婆婆比较着急,想起诉自己女儿,应该从哪些方面起诉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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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847029045

    发布于2018-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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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oglianxiao 丨Lv 4
    你好,可以请求专门的机构进行见证,比如公证处或者律所,但要看您婆婆精神状况,费用可能较高
    +1 2018-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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