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母亲去世,我和父亲放弃母亲那部分遗产给我弟弟,我父亲又将他那部分做了无偿赠与并且公证处理吗?
2012年母亲去世,我和父亲放弃母亲那部分遗产给我弟弟,我父亲又将他那部分做了无偿赠与并且公证,随后我父亲后悔,但是我弟弟起诉法院,要求过户确权,得到支持,要求每月给300赡养费,但是没有给弟弟卡号,他们在一起生活,两年后2014年发生矛盾,父亲起诉执行局,要回了2012-2014的赡养费,后来发生更激烈的矛盾,两人吵架,我弟弟骂人,2016年底我父亲给我弟弟一张银行卡,要求每月赡养费打到卡里。我弟弟打了,但是没有把以前的赡养费补上,(2015-2016,11月的)这几条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92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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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01376969
发布于2018-05-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