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山东日照岚山区的,我们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婿是上门女婿,二女儿已经出
我家山东日照岚山区的,我们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婿是上门女婿,二女儿已经出嫁,小女儿还在上学,未婚。大女儿已于四年前分户,我们家现在是爸妈和小女儿是一个户口本,大女儿女婿一个户口本,我们家两套房子,只有一套房子有宅基地证,现在村里拆迁,赔偿标准一户一宅,我们家两个户口本,小女儿还未嫁,我们还是一个三口之家,本应两套房子都按照宅基地赔偿,但村里以小女儿不继承房产为由拒绝将第二套房子按照宅基地赔偿,我们村每家都有很多房子,现在赔偿标准,有两个儿子,他们家房子就有两套按照宅基地赔偿,还有一户有三个孙子,只有3岁,村里也是给他们家三套房子按照宅基地赔偿。现在村里以我们家小女儿不继承房产为由拒绝给我们家第二套房子按照宅基地赔偿,这样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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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585749734
发布于2018-05-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