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地甲方租老百姓房子给劳务分包工人住宿,在去年11月至l12月2个两2018年元月二十几号才购买的?
因工地甲方租老百姓房子给劳务分包工人住宿,在去年11月至l12月2个两,甲方没有付房费,也没有写租房协议,是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带工人去房东处居住的,房东扣押了劳务分包管理员的老婆私人车,管理员没有车,车是老婆的私人车,管理员是驾驶员,现房东收不道房付,也找不到甲方的负责人,房东与甲方商量租房价,管理员一律不知详情,与管理员无任何关系,但还有一事,房东与甲方有借款,房东借给甲方私人30万元人民币,现房东把借钱人找不回来,就用管理员的身份车子扣押,找出甲方借钱人,我觉得房东不合理吧,车子以扣押两个多了,是新车,2018年元月二十几号才购买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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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409145233
发布于2018-05-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