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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166469833 丨Lv 0
    在市中心区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首先须办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居民常住户口(享受宅基地政策或拥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3)申请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5周岁。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1 2018-05-13 举报
  • ask53128919 丨Lv 2
    申请者必须是拥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其中,无房户是指现无住房或未曾有过产权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的家庭。已婚夫妇,只要一方具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户口,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未婚人员,达到晚婚年龄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必须参加按年龄、户口来烟时间、家庭年收入等因素的统一排序,依次选购。
    +1 2018-05-13 举报
  • ask763565896 丨Lv 2
    据了解,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烟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属无房户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8周岁;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1 2018-05-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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