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06年,当地政府修建二级公路,占了我家农田一部分,之后剩余的一部分$https://m.fang.com/ask/ask_3254648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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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当地政府修建二级公路,占了我家农田一部分,之后剩余的一部分
2006年,当地政府修建二级公路,占了我家农田一部分,之后剩余的一部分(剩下面积2.1亩,距马路只有一个水沟距离),由于2006年修建马路之后,无法在做耕田,所以当时自费找的渣土车跟推土机把这块地推平。后面出租给私人做小型砖厂(目前已经经营了10余年,当时砖厂的水电均由我家自己弄的),现政府征收,对这2.1亩地按照农田来定性征收,补偿仅仅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地(一亩补偿35个平方*600)两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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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14394733
发布于2018-05-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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