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搬家,不知道下面理由成立与否
房屋已经过户,尾款已经收到,但是我新买的房子没装修完,我想以一下理由和我的买受方谈,或者如果买受方起诉我,我可以以一下理由辩护么,这些理由成立么1, 链家开始卖房的时候用欺骗的言辞让我卖房,(比如说这个月还没有交单子,能不能帮我们完成业绩)2, 合同上签的过户时间太长,一般都是3个月(合同签的11月15号过户,我们在10月20号已经过户),没有规定放款时间3, 银行放贷款的时候由于年末收紧,放贷时间可能晚了半个月,我给买受方打电话让他崔一下,他说让我找中介4, 放贷以后我口头告知中介说我可能按期交不了房子。要多住;5, 放贷款以后,由于和当时的服务人员闹僵,我和链家达成口头协议,说以后不让这个中介人员参与,所以四月份此中介人员通知我的一切无效(包括让我腾房,告知我链家发了追告函等),6, 买受方提前把房子(没有物业交割的)挂到网上出租,7.综上我让买受方免费住到我搬走,或者把房子退换给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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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380310167
发布于2018-05-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