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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一个事,我老婆和她前夫离婚后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权为前夫和女儿三人共同所有(房屋拆迁协议名字为前夫)可以让他们居住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你好,顾律师,我想咨询一个事,我老婆和她前夫离婚后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权为前夫和女儿三人共同所有(房屋拆迁协议名字为前夫),女儿归前夫,有女方长期居住,如女方再婚,再婚夫妻可以居住,男方不得干涩,写明房屋不得变卖和转让。现由于我们夫妻另外有住处,该房屋已出租。现男方再婚后已离婚,说没地方让女儿住了,他们父女要住到该房屋去。现要和我们打官司,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可以让他们居住吗? 北京市

    租房 房屋 安置房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2873806753

    发布于2018-05-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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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20807601 丨Lv 2
    建议协调处理。人道主义对待。
    +1 2018-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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