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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01038623 丨Lv 1
    因为房子的产权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把产权收回的!
    +1 2018-05-06 举报
  • ask1152728684 丨Lv 2
    子女未满18岁,还是可以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过在签订合同或办理产权证手续时,要父母作为监护人,同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并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身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离异的,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离婚证。至于你说的公证给别人,首先是不能做公证,其次,房屋所有权属于你妹妹了,在法律上认定是她,你儿子没有所有权的。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告知你相关办理的问题,如果没给你说,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应该没问题的,我公司给子女办的产权证就是这样的,最后房产证下来,所有权人是子女,在备注栏里面有监护人父母的名字,身份证号
    +1 2018-05-06 举报
  • 我爱狗2010 丨Lv 3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可以买房的,也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有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这种代理属于法定代理,并不需要委托或授权,在登记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在登记文件上签字。但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这种房屋与一般的房屋情况有所不同,就是这类房屋在行使处分权时出现的问题,这也是在实际工作中因未成年房主的增多带来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时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买房屋。但是如果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就要将房屋出卖或是进行抵押,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法定代理人是无权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则需取证。如果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此项的规定,擅自处分了未成年人的房产,则由该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我国目前社会诚信程度较差,登记机关无法轻信所有监护人的保证。一些城市的做法是:除了以产权交换形式为未成年人更换更好的房屋外,均要求当事人在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合同中说明理由,并要求对该合同进行公证。
    +1 2018-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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