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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之前看好一个商铺,与商家约定转让接手,交了1万元租房订金,上面

    您好!我之前看好一个商铺,与商家约定转让接手,交了1万元租房订金,上面写着“期限到6月1日,到期订金不退”,双方都按了手印。我现在因为主观原因租不了了,想跟商家协商退订金,但是她不退,说我耽搁她1个月时间,要不然房子早租给别人了,这种情况,我能要回订金吗? 北京市

    租房 订金 商铺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224365768

    发布于2018-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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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ask9871912538 丨Lv 1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及时退还!
    +1 2018-05-04 举报
  • ask7807035552 丨Lv 1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1 2018-05-04 举报
  • ask2842344640 丨Lv 2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1 2018-05-04 举报
  • ask8827008930 丨Lv 2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1 2018-05-04 举报
  • ask2071994404 丨Lv 2
    一般是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1 2018-05-04 举报
  • ask9405189120 丨Lv 1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5-04 举报
  • ask8933988965 丨Lv 2
    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您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因此,您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一般而言,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1 2018-05-04 举报
  • 校园文化 丨Lv 3
    您的订金属于违约金性质,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租房,订金是可以退的,但因为主观原因是一般要不回来的。
    +1 2018-05-04 举报
  • ask4346613481 丨Lv 1
    你好!一般是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1 2018-05-04 举报
  • ask2809645252 丨Lv 2
    您好,您的定金问题我需要再了解一下。
    +1 2018-05-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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