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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明月池馆 丨Lv 2
    :从性质上说是预约合同,但是如果具有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的,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换号售楼处属违约,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开发商办理出预售证后,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出预售证的话,你们之间的协议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希望有帮助!
    +12 2018-04-28 举报
  • 雾雨忧 丨Lv 3
    没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向买房者承诺一些优惠条件,收取一定的认筹金。认筹活动中,虽然买卖双方存在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受法律保护。协议中规定了认购者的购房优惠条款,但由于认购者并不能得到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也就并无实际意义。
    +12 2018-04-28 举报
  • _宁菲儿 丨Lv 1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约束力。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千万不能因其内容简单而掉以轻心,尤其是不能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不是正式合同,从而置商品房认购书中的有关违约责任于不顾。并且容易发生定金套牢购房人的问题。所谓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
    +11 2018-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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