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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使用权与房龄问题。专业人士请进!(来自香港旧小区)

    关于那个二手旧房,考虑到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只有70年,即使70年后自动续期也只能续三十年。如果在没满70年的时候房子不能使用了,我剩下几年或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就无效了?我是否就得另买新房?或者租房?如果土地使用权随时可以被收回,买房子要土地使用权做什么?我父母倾向于有土地证的,他们觉得国家总会给个说法的!但是我和我老公不想要那老旧的破房子!我觉得不划算!那么买哪个划算?专业人士请进! 北京市

    土地证 新房 旧房改造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ask7270249225

    发布于2018-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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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541907993 丨Lv 1
    小产权是50年房屋使用权,大产权是70年房屋使用权
    +1 2018-04-26 举报
  • ask9644415470 丨Lv 2
    商品住宅的使用年期不应该单独按照房屋的房龄计算,应考虑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期综合考虑。在中国,住宅用地的最高使用年期是70年。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进行房屋建设,这里就牵扯一个“建设期”,如2010年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70年,建设期为2年,2012年房屋竣工使用,那么在2012年,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期就只有68年了。房屋的耐用年期:钢筋混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中筒结构等)为60年,砖混结构为50年。如2000年取得一宗70年期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建设一幢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建设期为2年,2002年房屋竣工使用,在2002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68年,而房屋的寿命为60年。若该房屋2012年再次转手(二手房),在2012年,土地已使用12年(2012-2000=12),剩余使用年期为70-12=58年。房屋已使用2012-2002=10年,剩余使用年期为60-10=50年。
    +1 2018-04-26 举报
  • ask5824740390 丨Lv 1
    不管是产权房子还是使用权房子国家规定一般住宅的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而使用权房享有同样的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但是产权单位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收回也会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信一天”市场专业人士告诉广大消费者:购房者不用担心使用年限,使用权房屋使用价值与已购公房相对等
    +1 2018-04-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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