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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二)经过审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含政府补贴购房);(四)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据了解,城市居民公租房优先供应的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当中的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承租城市居民公租房应当以户为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婚(35周岁以下)子女应当作为家庭成员同时申请。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符合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现行条件的,可凭“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到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设在各区住建局)办理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的确认登记手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适时配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根据房源情况和各类申请家庭的数量等,及时制定并公布城市居民公租房批次的配租方案,并对拟配租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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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本文主要介绍了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2014和佛山公租房申请流程。对于不太清楚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公租房申请流程不是十分清楚的朋友希望有所帮助。承租产权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有以下要求:分配对象:1.本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指研究生和博士生)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中的省以上人大代表等人员有住房困难情况的,不受收入、户籍等限制,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3.“三旧”改造范围的被征收户住房有困难的给予优先安置。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办理流程:领表,填表,初审,复审和公示,轮候,分配,入住。所需提交资料:《三水区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一、申请承租产权属政府的公租房,申请人确认有以下规定:1.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2.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轮候公租房;4.处于申请或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5.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在轮候期间购买了住房的,取消轮候资格;6.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租金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承租产权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有以下要求:分配对象: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申请条件: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办理程序:投资企业或个人到所在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申请对象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本文对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2014的介绍,对公租房申请相关事项存在疑问,要咨询相关人士,以免耽误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