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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执行法官要求我们进行轮后执行房产,第一查封人已执行到房子,然后又轮到第二查封人分房法官这样做违规吗?

    根据执行法官要求我们进行轮后执行房产,第一查封人已执行到房子,然后又轮到第二查封人分房,但第二查封人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催促下以房子价格评估过高和种种理由为由时间长达五个月之久不配合法院进行履行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官要求被告把第二位查封人的房产和欠款等值留够。让第三位查封人和被告打成以房抵债协议并让原告交纳了执行费(已在法官手里),在第三位查封人要求下裁定时,法官讲第二查封人又同意要房子了,法官以此为理由不给第三位查封人下裁定,法官讲还要让第二位查封人先执行房产,难道第三查封人根据法官要求做的手续就不能先执行吗?法官这样做违规吗?请您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屋评估 举报

    提问者:ask4516498733

    发布于2018-04-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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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77311681 丨Lv 2
    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详询律师研究应对措施。
    +1 2018-04-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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