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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分转让
你好,我公司2011年和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工业厂房的分割转让合同,2013年以后,到政府部门咨询过户,不予受理,请问,我们的行为是否涉嫌合同欺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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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装饰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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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50930575
发布于2018-04-22 北京市
共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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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59421585
丨Lv 2
公司2011年和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工业厂房的分割转让合同,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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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72122678
丨Lv 1
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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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204496926
丨Lv 2
您好,建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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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443999791
丨Lv 1
您好!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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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03965279
丨Lv 1
如果不是明知不能过户的话,一般不涉及合同欺诈。按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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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097151999
丨Lv 1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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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10518993
丨Lv 2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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