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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遇到被执行房子仍在租赁怎么办?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遇到被执行房子仍在租赁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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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49310038

    发布于2018-04-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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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ask430297333 丨Lv 0
    建议和执行法官及时沟通。
    +11 2018-04-20 举报
  • ask2375225602 丨Lv 1
    您好,需要在租赁期限届满才可以!
    +11 2018-04-20 举报
  • ask7056054363 丨Lv 2
    合同没有到期,需要履行
    +11 2018-04-20 举报
  • ask802759681 丨Lv 0
    需要等到租赁期间届满在执行。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1 2018-04-20 举报
  • ask4888254766 丨Lv 0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 2018-04-20 举报
  • ask5438417378 丨Lv 1
    您好,租赁权设立于房产抵押、查封之前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但是,必须明确该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否则便是对所有权的过分限制。因为物权变动既可以基于法律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基于公法行为(如征收、征用、拍卖、变卖等)的发生。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优先购买权和参与竞价权。租赁权设立于房产抵押、查封之后,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权不具有对抗在先的抵押权、查封的效力。
    +10 2018-04-20 举报
  • ask9408058008 丨Lv 2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1 2018-04-20 举报
  • ask5869682177 丨Lv 2
    看是什么情形,多和法院沟通。
    +1 2018-04-20 举报
  • ask9421915320 丨Lv 1
    报告给执行法官。
    +1 2018-04-20 举报
  • ask5000007350 丨Lv 2
    租赁不破买卖
    +1 2018-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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