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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上海离异女士,原来的居住房子54.5平方,一直有前夫带着儿子居住,孩子是判给男方的,房产上是我们3个人的名字,孩子也大了已经17岁了,房子我也没要求居住,也不方便居住,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居住,压力很大,在这5年期间我也没有任何买卖出售房屋过,唯一的是看了有关资料是说人均面积不要超过15平方,按照我原来居住的地方是超过了,可是一直有儿子与前夫居住。离异了我也不方便与他们居住一起,男孩子也大了,需要独立空间,像我目前的状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谢谢!求解!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租房 卖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4112153655

    发布于2018-04-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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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97174174 丨Lv 2
    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1 2018-04-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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