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家20163年月建的新房,现在已经2018年4月,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请问我应该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ask_3214638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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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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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01948179
丨Lv 1
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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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70906570
丨Lv 0
您好!需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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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网络
丨Lv 4
如果开发商违约,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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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30251270
丨Lv 2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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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666148556
丨Lv 2
合同是如何进行约定的,如果逾期未交房,先看未交房的原因,协商不成的话可考虑诉讼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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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34675353
丨Lv 2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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