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农村自建房共墙纠纷(来自香港旧小区)

    我在农村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原来旧房子是整排单间共墙连体房,临居先推倒自已的房子建新房,在离共墙80公分处开挖地基盖起新房,挖地基时致使共墙倒塌,后来修好了,因临居入大门天井没有另围墙,便以共有的修好的旧房墙做为围墙。现在我也要盖新房,就推倒旧房后在共墙内侧挖地基盖起房子,这样离临居新房的主墙距离(巷子)刚好一米,临居却认我没有留出50公分,有意见,后双方协商后临居同意我不用改图纸,但是在我基础完成后,临居却不高兴而发生纠纷,说我没有留出50公分,并以此为由,另行在巷子中间累起了新的围墙,使得巷子由1米变为30公分,人根本无法进出。在我房子要砌砖装修的时候,临居却不让我搭架子,导致我无法进行外墙装修,因为巷道被占用,架子只能架在她家天井内,为此引发了双方纠纷。请问对方是否有理由另垒围墙占公共巷道?是否有理由不让我搭架子?如果我向法院诉讼,对方是否应该拆除围墙,留出1米的巷道? 北京市

    旧房改造 新房 房产纠纷 装修 举报

    提问者:ask4568165126

    发布于2018-04-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54687272 丨Lv 2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对方宅基地使用权,按照当地风俗留出相应距离的滴水即可。如果对方阻挠,可录像取证,并报警,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1 2018-04-14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