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母亲今年88周岁了,她非要做遗嘱,但是她又不会写字,我说不做了$https://m.fang.com/ask/ask_3212043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2120435
-
我母亲今年88周岁了,她非要做遗嘱,但是她又不会写字,我说不做了
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88周岁了,她非要做遗嘱,但是她又不会写字,我说不做了,她坚持要做,可是带她到公证处也很麻烦。谢谢您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1461736819
发布于2018-04-13 北京市
共13个回答
-
-
-
戴华清
丨Lv 3
你好,可以做代书遗嘱,也可以找律师做律师见证。
-
-
-
ask8881093488
丨Lv 1
您可以请律师代书遗嘱,您可以致电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
-
ask8771235721
丨Lv 2
可要求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
-
-
-
李仁书
丨Lv 3
公证遗嘱是一种效力较高的方式,除此之外,也可以采取代书,见证人(2名以上)的方式立遗嘱
-
-
-
ask206340334
丨Lv 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见证,立代书遗嘱。
-
-
-
ask6852300177
丨Lv 0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
-
ask3260861548
丨Lv 2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遗嘱见证。请及时采纳、评价。
-
-
-
邹欢欢
丨Lv 3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建议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
-
yyhxs
丨Lv 3
您好,可以立代书遗嘱
-
-
-
ask4796162644
丨Lv 1
可考虑律师见证方式,如需要帮助可来电咨询或者再次追问。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