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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拆迁房夫妻一方的,拆迁后所得赔偿算共同的吗?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割?用赔偿所得再购房产又怎么分割呢?

    婚前拆迁房夫妻一方的,拆迁后所得赔偿算共同的吗?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割?用赔偿所得再购房产,又怎么分割呢?孩子已14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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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69257582

    发布于2018-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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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文姐姐11 丨Lv 3
    您好,如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孩子抚养权,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1 2018-04-12 举报
  • ask9852508869 丨Lv 2
    如果婚前财产拆迁,依然属于婚前,离婚的话如果有相关证明可以不予分割。如果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建议保存相应的证据。孩子14岁,看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另外孩子10周岁以上,可以尊重孩子的意见。
    +1 2018-04-12 举报
  • ask9959648454 丨Lv 1
    个人婚前财产的转化,有证据的话,仍未个人婚后财产。
    +1 2018-04-12 举报
  • ask417718028 丨Lv 1
    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1 2018-04-12 举报
  • ask4321925656 丨Lv 2
    如果证据齐全的话,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我做过类似的案例
    +1 2018-04-12 举报
  • ask6124884933 丨Lv 2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18-04-12 举报
  • ask194060808 丨Lv 2
    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抚养权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1 2018-04-12 举报
  • ask9914754811 丨Lv 2
    您好!需要看拆迁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来电咨询。
    +1 2018-04-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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