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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2015年购入一套房子,因为房本在一年后下发,所以在没有房本的情况下出售了这套房子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本人2015年购入一套房子,因为房本在一年后下发,所以在没有房本的情况下出售了这套房子,因为没有房本,所以收了40%的首付,买方没有房本不能贷款,所以合同约定,双方达到过户要求时,进行过户手续,然后交付尾款即剩余的60%。房本于2017.10下来了,但是买方迟迟不符合过户条件(期间政府出新政策,必须有当地户口才允许过户),一直从2017.10拖到了2018.4,我本人承受着高利息的银行贷款。请问,如果我不想卖这套房子给买方,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北京市

    户口 贷款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2127873933

    发布于2018-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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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4548005698 丨Lv 1
    你好可以请律师介入,也可以起诉解决
    +1 2018-04-12 举报
  • ask1240335071 丨Lv 0
    如果对方不符合限购政策,可以从不可抗力角度尝试抗辩。
    +1 2018-04-12 举报
  • ask8959305792 丨Lv 2
    属于因政策变化产生的履行不能,可以解除合同。不违约。
    +1 2018-04-12 举报
  • ask6462699305 丨Lv 2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1 2018-04-12 举报
  • ask4936853526 丨Lv 1
    您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1 2018-04-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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