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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您好,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2018年3月起诉我们让退还这4000元,时隔这么多年,对方的起诉有效吗?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您帮分析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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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15785315

    发布于2018-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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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将暗色那么 丨Lv 0
    从知道之日起计算时效,应超过了。诉讼时效是一种权利,你要以此抗辩,否则法官就认为你放弃这一权利。
    +1 2018-04-12 举报
  • ask4832209001 丨Lv 2
    如果仅是债权的话,可以以此抗辩,建议再找寻其他证据予以作证。
    +1 2018-04-12 举报
  • ask5668646648 丨Lv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诉讼处理
    +1 2018-04-12 举报
  • ask9546065675 丨Lv 1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1 2018-04-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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