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https://m.fang.com/ask/ask_3210648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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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您好,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2018年3月起诉我们让退还这4000元,时隔这么多年,对方的起诉有效吗?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您帮分析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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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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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15785315
发布于2018-04-12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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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暗色那么
丨Lv 0
从知道之日起计算时效,应超过了。诉讼时效是一种权利,你要以此抗辩,否则法官就认为你放弃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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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832209001
丨Lv 2
如果仅是债权的话,可以以此抗辩,建议再找寻其他证据予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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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68646648
丨Lv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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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46065675
丨Lv 1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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