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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搬迁不给赔偿 如果不跟公司去 就要被裁员 这合理吗

    公司搬迁不给赔偿如果不跟公司去就要被裁员这合理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搬迁 举报

    提问者:简佩琴

    发布于2018-04-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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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9910518993 丨Lv 2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中擦
    +10 2018-04-10 举报
  • ask7231654527 丨Lv 2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2018-04-10 举报
  • ask630032694 丨Lv 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你们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2018-04-10 举报
  • ask1899695365 丨Lv 1
    您好!不合法。不要主动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2018-04-10 举报
  • 蓝衣网 丨Lv 4
    您好,理论上,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1 2018-04-10 举报
  • 自毁人生 丨Lv 0
    劳动者可以不去新地址工作,但公司需要支付离职补偿。
    +1 2018-04-10 举报
  • 爱在彪哥的天空 丨Lv 3
    不合理。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 2018-04-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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