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6日由中介介绍,看中一套小区里商品住房。卖方由代理人出面交谈,当时我要查验两证,代理人说抵押
我在4月6日由中介介绍,看中一套小区里商品住房。卖方由代理人出面交谈,当时我要查验两证,代理人说抵押在银行。所以我们谈了价格,在中介的催促下,签了合同,我说房屋基本情况,在其还清银行贷款取出后再审验。在合同上写房屋面积时代理人只说了个大概数。当晚我上网查到,此楼盘曾发生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集体维权的新闻,才知道这套房也可能是只有50年的综合用地使用性质。便联系中介和卖家,询问此房土地使用证情况。但中介说不知道是50年的,卖方说因为证在银行,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卖方甚至说,在签合同时买方不主动提问,责任在我。我感觉掉进一个陷阱里。特请教:1、在未查验两证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是否有效?2、卖方未主动介绍此房不是70年使用权的房子,甚至现在说不清楚性质,是否属于故意隐瞒重大事项,涉嫌合同欺诈?3中介也说自己不清楚此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应该不可能。算不算故意向客户隐瞒?4、如果我现以此房不是70年使用权的房子,拒绝执行合同,是否算违约?敬请律师指点,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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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904739070
发布于2018-04-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