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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是不是很麻烦

    本人转租一间房屋,租期为6个月,租客首次付三押一,但是现在住满3个月要提前搬走,并且要求再住一个月用第一次交的押金冲抵这个月的房租,赖在屋子里不走,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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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71063873

    发布于2018-04-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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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781896636 丨Lv 1
    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房屋租赁合同,
    +1 2018-04-08 举报
  • ask7622869344 丨Lv 2
    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1 2018-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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