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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5668850 丨Lv 2
    2008年4月8日前签约的经适房,按成交价10%补交收益款,可以出售。4月8日后签约的经适房,一,政府同意出售,二,出售时按与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差价的70%补交土地出让金。
    +1 2018-04-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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