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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房子是2018年3月11签订的卖房合同的,我的房子也是按揭贷款的 没有收到尾款这期间产生的房贷该

    请问 我的房子是2018年3月11签订的卖房合同的,但是买方没有支付我剩余的尾款 房子也还没有过户 我的房子也是按揭贷款的 每月的10号就是我还房贷的时间 。请问 没有收到尾款这期间产生的房贷该由谁继续支付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贷款 卖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650246760

    发布于2018-04-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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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964631713 丨Lv 1
    你的贷款应当由你偿还;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买卖合同履行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
    +1 2018-04-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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