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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父亲在其子未结婚前购得一套房子,但未取得房产证,并让其子婚后一直居住,目前已取得房产证,想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如果儿子与媳妇离婚,此房产会对半分吗?

    共同财产 房产 房子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再见海子

    发布于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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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赠与的时候,出赠人(父亲)可以指明赠与对象,并注明其他人不得享有该房产的产权份额。如果注明的,那么就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10 2007-05-24 举报
  • 麻坛大班 丨Lv 3
    1、正常情况下,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共有财产,离婚要分割的;2、如果想避免出现问题,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注明该房产只赠与儿子,与儿媳妇无关并公证就可以的;3、还有一个办法,如果儿子要离婚了,你可以在他们离婚前收回房子也可以解决问题,因为按法律规定,赠与出去的财产是可以收回的。
    +10 2007-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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