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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分房房产归属,有什么规定

    我是一女的,我和女儿的户口一直在母亲家里,88年,父母居住地方被某单位征去建职工福利房.当时房屋是这样分配的,我和女儿分得一个一居室,我的两个哥哥各分得一个两居室,我的母亲和我未婚的小弟弟分得一个两居室.那时还没有房产证这么一说.后来我弟弟结婚,家里人就商量我说,把母亲的户口迁至我和女儿这里,把母亲的二居室给弟弟结婚用,我答应了.我还把母亲的户口作为我们的户主.母亲一直自己住在我和女儿分得的房子里.(我有一个大哥下乡留在那里,户口也在那里,所以他理所当然没有分到房子)后来,大概到97年的时候,我上面说的我大哥从乡下带着老婆孩子回到了我们那,和姥姥住到了我和女儿的房子里面.98年全国房产制度改革,我大哥哥以我母亲的名义办理了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了房产.产权人是我的母亲.2000年,我的母亲去世.我就去跟大哥谈了这个房子是分给我和女儿的,请他搬走.他嘴上答应,并说再住上些日子.就这样,我断断续续催他多次,时间也过了7年之久.他本来答应说今年7月搬走,结果7月又推8月.我考虑到血脉相亲,就一再容忍我这个哥哥.今天听我的亲戚说,他现在认为这套房子是遗产,还打算法律分割.我想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应该属于我和女儿?我应该怎样举证? 北京市

    福利房 户口 房屋 户主 举报

    提问者:ask7061810016

    发布于2018-03-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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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668552855 丨Lv 1
    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下发的。一般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房为50年,房产所有人只具有使用权,不能交易买卖,土地乃属国家所有。房产证,是当地房产管理局下发的,是国家唯一承认的房产归属人的凭证。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此房产就是谁的私有财产,产权证自己发证日期起五年后可上市交易。有房产证,在拆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拆迁安置补偿以持有产权证人的名字为准。
    +11 2018-03-30 举报
  • wap2130491415 丨Lv 1
    拆迁获得一套楼房,登记的姓名是爸爸姐姐和我,五年后办房本,房本写我和老婆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吗
    +10 2018-04-26 举报
  • ask1780720179 丨Lv 1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1 2018-03-30 举报
  • ask129710440 丨Lv 0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而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就是房产证。你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是属于你的,所以,在拆迁里无法获得房屋补偿(分房或给钱)。虽然你有土地证,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规定了对房屋补偿,并未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1 2018-03-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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