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241060521 丨Lv 1
    铝塑板干挂施工协议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内容: 铝塑板干挂(包工包料) ;二、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具体以发包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以现行的国家及省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质量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省与国家标准相冲突以严格为准),2、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四、 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 元/㎡(大写 元 每平方),本单价不含土建配合费;暂定总面积: ㎡暂定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 元。以实际面积结算。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条款3、工程量确认单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材料设备供应1.采购材料设备要求(1)骨架:本工程选用3*5cm*1.8mm方管主龙骨;厚度膜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2)铝塑板:铝塑板颜色必须以甲方预定颜色为准,经过选材确保颜色花纹一致,同一里面无较大色差,表面无斑,四边切割顺直无崩坏,胶缝均匀笔直;铝塑板厚度不低于4mm。(3)所有的主材及辅材必须按设计报价单规格要求采购。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按发包方要求由承包方采购供应,承包方须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并对合格设备、材料进行封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运出现场及重新定购,对于承包方再次采购未满足要求的,发包方将采取甲供、甲控,涉及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七、质量与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要求时,承包方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并提供自检记录以及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部分,准备验收记录。发包方接到承包方通知2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进行隐蔽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承包方应在5日内确保通过验收。中间部分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在验收合格经5日后发包方不签字确认,可视为发包方已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继续施工。八、安全施工承包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安全文明施工,自负工程事故而引发的一切费用和所有法律责任。九、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为¥ 元/㎡;大写:贰佰捌拾元整 /每平方),按实结算。若有变更项目,其价格由甲乙双方另外商定。(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相应调整(3) 发包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或修改的。(4) 工程量按实结算、材料单价原则上以报价的价格计入,如有材料变更调整,需由设计、发包方、承包方签字认可。(5) 发包方书面认定的经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增减。(6) 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增。(7)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的5日内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5日内给予确认,并作为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不真实或不明确,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备发包方审查核实。2.工程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材料进场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 元 大写 元),骨架安装结束付给合同暂定总价的 20%(¥ 元大写 元),铝塑板施工至3分之1时付给合同暂定总价的 30 % ¥ 元大写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20日内除扣留5%质量保证金后合同实际总价的尾款付清。3.工程量确认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工程量确认单,发包方接到承包方通知2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核准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应为发包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发包方逾期未批复并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认可,。4.进度款支付: 按工程付款中约定支付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其他1.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 无2.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嘉峪关西北物流汽配城工程部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合同签订、备案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联 系 电 话: 开户银行:
    +1 2018-03-30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