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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部门是否管的过度了

    我在自家屋顶花园建了个四面悬空的彩钢瓦雨棚,支点设在隔墙上,与屋顶无任何接触,因与物管有点小磨擦,他向规划局举报了我,现向我发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命令书,我该怎么办,我很困惑.

    提问者:多睡三五分钟

    发布于2007-05-23

共2个回答
  • jianpenger 丨Lv 3
    规划局的作法是正确的,但是规划局没有具体的执法权,必须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才可以,就是说你如果不理规划局,他们没有权力强制拆除,可能过一段时间就忘记了。或者先拆屋面,留着架子,因为架子不违法,你就说是葡萄架,这是现在鼓励的立体绿化。
    +10 2007-05-23 举报
  • 罗罗儿 丨Lv 3
    1、按规定个人是不能随便搞这样的东西的;2、我是搞房地产的,有一次我公司在我们开发的一栋高层的屋面搞了一个雨棚,结果就被规划局要求拆除的;3、从法律上来说是你错了,物业公司和规划部门都没错,你必须要拆除的。
    +10 2007-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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