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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70282543 丨Lv 2
    不可以的。国法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1 2018-03-23 举报
  • ask6886166704 丨Lv 1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按照这个规定,如果您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商品房的,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1 2018-03-23 举报
  • ask5190332781 丨Lv 2
    你好,经适房与商品房不同,买卖都有具体规定,而且各城市又有所区别。经适房能否出售目前有争议,允许出售的也要补齐低价以后才可以。 你现在手里有一套经适房,决定再买一套商品房,说明你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本质变化,按理说,需要将经适房交由政府回购,再转售其他符合条件的市民。当然,这取决于你所在的城市关于经适房的规定。 目前许多城市限定了居民购房套数,贷款和首付比例也随之改变。当然,如果全额付款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国家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延续未变,房地产价格在一两年内整体回落是有可能的。如果不是特别急需,建议你观望一下再做决定。
    +1 2018-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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