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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6068895904 丨Lv 1
    房屋所有权,是房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建议你把这几个词语记住,随时能够冲口而出,它可以显示你的才学,让当事人认为你很专业。哈哈!房屋所有权是无限期的,而土地使用权又是有期限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分为国有(全民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总之不能私有。作为房产的业主来说,拥有的只是房屋(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产权),对于房屋占用的土地,业主只享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要给钱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且是有时间限制的。房和地是不可分的,房不可能脱离地单独存在。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在处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应连同地面上的房产一并处理;在处理者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应连同其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处理。这也就是常说的“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
    +11 2018-03-23 举报
  • 吴庆宇 丨Lv 2
    既有“房随地走”的情况,也有“地随房走”的情况。具体情况要看法条,并没有普遍规律的。但按照罗马法的法理,应该是“房随地走”即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在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即是房屋的所有人
    +1 2018-03-23 举报
  • ask8484290432 丨Lv 0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在权利性质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不能相互替代的,各具价值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物权。而房屋所有权属于自物权,也即所有权,可以一发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国家把土地和房屋作为两类不同的资源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设立了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
    +1 2018-03-23 举报
  • ask5192925192 丨Lv 0
    首先,在权利性质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不能相互替代的,各具价值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物权。而房屋所有权属于自物权,也即所有权,可以一发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国家把土地和房屋作为两类不同的资源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设立了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
    +1 2018-03-23 举报
  • ask9509174525 丨Lv 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商品房住宅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取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居住权,使用权,处置权等;相对应的房子,不对应土地。
    +1 2018-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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