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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前有公证书此房为我个人房产,只有儿子继承,现在我再婚拆迁后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吗?

    请问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前有公证书此房为我个人房产,只有儿子继承,现在我再婚,而且房子要拆迁,拆迁后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安置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3200430962

    发布于2018-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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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ask5313789487 丨Lv 2
    等拆迁安置房下来后需要重新做遗嘱公证
    +11 2018-03-20 举报
  • heziba 丨Lv 4
    你好,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 2018-03-20 举报
  • ask4582799216 丨Lv 2
    要看安置方式和安置政策
    +1 2018-03-20 举报
  • lemontree20 丨Lv 2
    你好,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拆迁需要根据拆迁政策判断
    +1 2018-03-20 举报
  • 欧阳怡华 丨Lv 4
    还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1 2018-03-20 举报
  • ask9406235321 丨Lv 0
    你好,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1 2018-03-20 举报
  • ask7680781572 丨Lv 1
    你好,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1 2018-03-20 举报
  • ask976960607 丨Lv 2
    不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1 2018-03-20 举报
  • ask4414117862 丨Lv 1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1 2018-03-20 举报
  • ask9539986527 丨Lv 1
    要看具体政策、
    +1 2018-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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