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相关搜索推荐

共12个回答
  • ask6073205982 丨Lv 1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13 2018-03-20 举报
  • ask2547854483 丨Lv 2
    一、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条;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二、审批权限全部占用非耕地的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州国土资源局审批。三、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1、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2、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3、 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5、 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四、审批程序(一)申请(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向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资料:1、临时用地书面申请或申请文件(原件);2、临时用地申报表(被用地单位、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要有明确意见)(原件);3、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文件、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 (原件);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5、用地勘测定界图(500平方米以下用地可用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要求在图上标明各点坐标。红线图上要求用地单位及被用地单位签字盖章认可 (原件);6、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线标注拟用地范围,但坐标必需与勘测定界坐标一至)(原件)6、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原件);7、涉及占用林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原件);8、临时用地协议(用地单位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须在合同上签字认可),临时用地协议需注明,本协议自临时用地批准之日起生效(原件);9、土地复垦方案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提交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原件);10、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11、其它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资料。审查通过后提供资料:1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批准临时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12、临时用地补偿清册(验原件收复印件);13、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二)调查:县局接到申请后,耕地保护股牵头,相关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对地类、权属、临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综合各股室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7个工作日)。(三)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局领导审定后1个工作日通知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四)资料收集全后,耕地保护股5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 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占用非耕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五)交费、颁发《临时用地批准书》(3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通过后,耕地保护股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交纳有关税费费,接到批准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临时用地批准书》,申请人领取《临时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建设使用土地。五、收费项目:1、 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十七条规定,收费标准为田15元/平方米、土10元/平方米、其它土地5元/平方米;当事人自行组织复垦的,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收取的土地复垦费。2、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经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此税由税务机关收取)。
    +11 2018-03-20 举报
  • ask3457572066 丨Lv 2
    临时建筑用地审批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在《临时建筑物施工和使用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约定2、申请人提交建设单位盖章的申请表3、申请人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例如房屋、规划图等4、建设单位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书、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说明文件;5、建设单位在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建筑物的,应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建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用地审批程序,1)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实际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建设用地的审批情况,允许县人民政府批准。(2)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局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建设单位或者是建设单位或者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意见和法定节假日委托的形式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置。
    +1 2022-10-23 北京市 举报
  • 思玛特电子商务 丨Lv 4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1 2022-10-18 北京市 举报
  • ask7059155728 丨Lv 1
    你好,建议咨询土管部门。
    +1 2022-10-13 北京市 举报
  • ask893206319 丨Lv 1
    你好,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1 2022-10-08 北京市 举报
  • ask6376102089 丨Lv 1
    你好,需要有审批手续的。
    +1 2022-10-03 北京市 举报
  • ask8608576430 丨Lv 1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局
    +1 2022-09-28 北京市 举报
  • ask1706623077 丨Lv 2
    你好,需要咨询当地住建委或者相关部门的
    +1 2022-09-23 北京市 举报
  • 信息港之夜 丨Lv 4
    您好,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1 2022-09-1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