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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合同纠纷要怎样解决?请教大家要怎么处理这些事?注意什么东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7884548536

    发布于2018-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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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456897496 丨Lv 1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房屋交易日益活跃,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的现象日益普遍,北京市海淀法院民四庭在对涉及二手房买卖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研时发现,除传统的因借款人未及时还贷而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外,因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导致借款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所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约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0%,且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关联诉讼多、孤立办案不能彻底解决纠纷。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抵押权纠纷甚至是因虚假买卖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等多个连环诉讼,案件处理结果关联性较强,如法院对为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权是否有效的认定直接影响到房屋实际所有人
    +1 2018-03-18 举报
  • ask2687513748 丨Lv 1
    如果房屋租赁有备案登记,可以找房管局处理纠纷。为了避免租房合同纠纷的产生,房屋租赁双方应认真审查租房合同各项条款。一切都按合同来办,所以租房前一点要先签好合同,看好合同里面的每一条,以免以后发生纠纷,如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1 2018-03-18 举报
  • ask3691502440 丨Lv 0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的救济途径实践中,因土地管理部门违约而引起纠纷的情况比较少见,更多的是因受让方违约,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制裁而引起的纠纷。出让方和受让方因合同的有关条款发生争议时,应寻求何种途径解决纠纷,《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均未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也回避了这一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机构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民事仲裁仅适用于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其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行政属性,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纠纷不在《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之内。
    +1 2018-03-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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