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屋子应该怎么分?在广西的某个城市,男主人在1920年建了一间屋;
这间屋子应该怎么分?在广西的某个城市,男主人在1920年建了一间屋;1937年男主人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一个母亲带4儿2女)。到1952年,分家产的时候,母亲儿女都还健在,并且都是成年人了。这间屋由4个儿子平分,省人民政府已经正式发了地契,地契上清楚的只写上4个儿子的名字(没有其他人的名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据其中一个儿子的解释:祖屋之所以不分给女儿,是因为女儿出嫁时,已经故意多给了嫁妆,所以祖屋就没份了。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十年,直到现在,这孤儿寡母已经陆续离世了,只留下儿女的后人。近来风闻要进行旧城改造,祖屋可能要被征收了,两个女儿的后人就出来说:按照男女平等的观念,按照《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他们也应该有份分到祖屋,继承祖产。因此,我想请教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象这种情况,女儿的后人,应不应该来分这个祖屋?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继承
祖屋
举报
提问者:ask6081983576
发布于2018-03-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