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位于韶关浈江南路,很久之前的木头自建房,已坍塌,继承权:舅舅跟
房子:位于韶关浈江南路,很久之前的木头自建房,已坍塌,继承权:舅舅跟我妈妈我的家庭成员(5口人):妈妈,爸爸,我,大学在读的妹妹,初中在读的妹妹爸爸名下有一套房子及其土地使用权1.房产证现在是妈妈跟舅舅的名字,土地使用证在办,办理的费用预计总共4万8,双方各承担一半2.其中一方放弃土地及房子所有权,则需另外支付2万给对方,并且把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也要退回给对方,3.我爸妈这边想拿下这块地及房子,但是费用要求我一个人承担,土地证4万8+赔偿给舅的2万,预计总共6万84.我承担所有费用后,土地权及房产权全部归于我妈名下,以后继承权我爸要求:要跟我下面的两个妹妹分这个房子及土地的所有权,最多到时房子我先从中收回成本及利息,预计占40%份额目前家里的经济支柱就只有我一个,妈妈得了早期老年痴呆症,每周都去开药,费用我承担;我爸不工作,有什么事情都是找我要钱;两个妹妹的学费不需要我承担如果要出这6万8我也需要借钱才能出的,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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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549946765
发布于2018-03-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