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有这样一个事请教: 家里的房子(单位分的央产房)都写的我父亲的名字有什么问题么?$https://m.fang.com/ask/ask_3133724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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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事请教: 家里的房子(单位分的央产房)都写的我父亲的名字有什么问题么?
你好!有这样一个事请教: 家里的房子(单位分的央产房)都写的我父亲的名字,前几年他去世,也都没有更改、过户。我近期要结婚领证,我的妹妹提出: 要保证不能掺入我媳妇进来。请问,为保证婚前财产的性质,需要做什么?我妹妹建议去做调解,我们子女都先放弃,放在母亲名下,以后由母亲立书面遗嘱,平均遗赠给亲生子女。请问这个做法好么?有什么问题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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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央产房
房子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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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蓝粉之约
发布于2018-03-08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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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48850126
丨Lv 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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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474818531
丨Lv 1
继承人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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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517803489
丨Lv 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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