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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17年3月份买了两套房子,开放商通知收房,这样合法吗?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我在2017年3月份买了两套房子,位于杜集区三矿的罗马公馆。交房日期合同上是2017年06月1号。现在是2018年3月,开放商通知收房,但政府还未综合验收,这样合法吗?违约金2017年12月底终止赔偿,不合理!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北京市

    验房 违约金 房产纠纷 收房 举报

    提问者:ask5765688870

    发布于2018-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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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580861708 丨Lv 2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1 2018-03-07 举报
  • fan6151 丨Lv 0
    如果无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那么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维权途径依法维权。比如或起诉或仲裁裁决。
    +1 2018-03-07 举报
  • ask5610198257 丨Lv 1
    无验收合格手续可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具体可打我手机咨询办理。
    +1 2018-03-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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