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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1 ; 3、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他约定: 本合同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屋面漏水、暖气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2%。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伍仟元(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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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XX有限公司: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 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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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你好,2016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填写范本: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第四条 保修费用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